央视新闻报道,日前,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在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五年后的这次修订被形容为2.0版,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345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7-06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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