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操作指南》显示,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上述操作指南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02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8-20 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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