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8月19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2年第7号)》,决定对在2022年6月的3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3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分别是余惠华自有资金账户、张序宝自有资金账户、傅林坚自有资金账户,黑名单时限自8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为期6个月。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4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8-20 1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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