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春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央视新闻)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19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9-01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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