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达芬奇家居的做法在市场上并不鲜见。2009年,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和实力雄厚的食品生产商)入主蒙牛,这被看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商业并购事件,蒙牛从一家民营企业变为央企控股的公司。
达芬奇家居谜案期待真相
前事回顾 达芬奇家居潘庄秀华在接受采访时指称,与李文学联络的中间人、某香港上市公司总裁崔斌在2011年7月14日曾向其传话'先摆平与消费者唐英的纠纷';在向唐英支付450万元和解金后,崔斌又转达了李文学100万 ...
为什么好些民营企业最终会选择让国有企业成为其大股东?企业家在决定转让股权的时候,往往会衡量相关利害得失,那么,将股权转让给国有企业,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首先,可能是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国有企业享受比民营企业更多更好的信贷支持,这已是行业内众所周知的事实。有研究机构在对中国28万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进行抽样后所建立的数据库的调查表明,在过去数年内,国企所支付的利息率平均要低157个基点,与私企相比要低225个基点,比港澳台资企业低4个基点,比其他外资企业低75个基点,而且这一差距并不随时间推移而减少。
这意味着达芬奇一旦变身国企,那就能够从银行中获得更加便宜和更大规模的信贷支持。这对于急速扩张中的达芬奇是非常有好处的。
其次,可以化解非经济因素的干扰。经营企业,并非只涉及上下游供应商和消费者,同时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外部环境:有政府的,有媒体的,还有其他各种林林总总的关系。获得消费者或者说顾客的认可当然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但是很多时候非业务上的各种外部关系也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比如达芬奇家居被指责为“产地造假”(后来的报道显示其可能遭遇公关公司的敲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属于“飞来横祸”。
民营企业在面对这种外部关系时往往力不从心,但如果是国有企业,那就会显得容易。在当下中国,国有企业面对媒体等其他机构有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正当性,很难成为各种事件的牺牲品,而即便发生真正的危机,政府也会基于各种理由予以保护。
再次,国有企业的责任软约束。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编按:指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政府常常要追加投资或者贷款,并提供财政补贴的现象)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在现代社会,国有企业不仅存在预算软约束,同时还存在责任软约束。
作为法人,企业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包括财务和行政、刑事上的各种责任,这已是非常基本的常识。但是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责任明显是软的。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是,一旦民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会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而企业也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并失去各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险,但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这种危险基本上不存在。
最后,国有企业具有政治正当性。尽管从经济总量上看,民营经济已经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从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还是就业人数来看,它的重要性都不可忽视,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的总量中已经占GDP的90%以上,真正成为我国宪法中所说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宪法中,国有企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且“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在很多领域,民营经济是法律不允许存在的,国有经济则是需要“巩固和发展”。从这个意义而言,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地位不平等是法律所确保的。
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民营企业一旦壮大后,通过部分国有化的方式来保护其权利就成为一个自然的选择。从表面上来看,国有股的进入会削弱其话语权,但由于这些国有股东的进入能给这个企业带来更好的信贷资金和更好的外部关系,因此这也无损于企业的发展,等于是在不损害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了双赢。
需要指出的是,国有化并不仅仅是民营企业保护其财产权的唯一办法。比较常见的还有上市和中外合资等多种方式,上市使得企业成为公众公司,会引起市场的关注,也有利于其抵抗来自行政上的各种干扰;而中外合资则是引入了外资的因素,也让企业获得某种程度的正当性,抵抗来自外部非正常因素的干扰。
有意思的是,达芬奇家居本来是一家新加坡的独资公司,但面对“产地造假”的指责,它也无能为力,这表明了该公司所遭遇的外部环境非同寻常。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达芬奇家居目前正在做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一般而言,创始人很少会在这个阶段转让其股份,因为一旦上市成功,公司价值就会暴涨。但是在这个时候放弃部分股权引入首旅,相关考量绝不只是财务上的,还包括寻找一位真正能化解其外部纠纷的战略投资者。
但中国有多少家民营企业能够寻找到这样的“战略投资者”呢?从这个意义而言,达芬奇家居的成功转型恰恰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生存环境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