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包括陶瓷制建筑用砖、铺地砖、饰面陶瓷及镶嵌砖(马赛克),瓷制脸盆、浴缸等在内的陶卫产品的最惠国税率为7-15%,与亚太地区、巴基斯坦、瑞士及韩国的协定税率降至3.6-4.8%不等。而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智利协定税率降至0%。
调整方案还规定,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除了陶瓷砖外,还有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将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进口暂定税率。与陶瓷行业相关的商品,主要以石英、高岭土、长石、氧化铝、氧化钴及稀土产品(氧化钕、氧化镝、氧化镨)等陶瓷及化工原料税率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