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日,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称,2019年12月6日,受害人吴某经其表妹介绍,认识谎称自己是华宏瓷厂的推销员杨某某,两人在微信上就购买瓷砖一事进行沟通,吴某于当月7日和9日向杨某某一共支付了30950元,用于购买瓷砖。
付完货款后,吴某一直联系不上杨某某,瓷砖也不见踪影。直至2020年3月30日,吴某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随即到辖区派出所报案。2020年7月14日,刑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杨某某对诈骗吴某一事供认不讳,且涉嫌诈骗案1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