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总行澄清:并未书面通知要求删除无现金宣传字眼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总行近日对各分支行下发通知,要求纠正和引导蚂蚁金服无现金活动,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删掉「无现金」宣传字眼等三点要求。对此,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 10 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从未对各分支行下发过这样的书面通知。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央行武汉分行近期确实与蚂蚁金服进行沟通,并提出在宣传活动中删除「无现金」字眼,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一位金融行业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拒收实际上是挑战了法定货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与此同时,《条例》第二条规定,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