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实行陪护假,父母住院独生子女一年可请20天
近日,媒体报道称《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不变。
| 发布者: | jc68mao | 浏览次数: | 328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7-10-15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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