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以滴滴顺风车名义变相运营,将处以3至10万元罚款
广州市交通部门对市网约车市场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并表示对于网约车平台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将以“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为由立案查处,对于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网约车平台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滴滴顺风车下架期间,以滴滴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旅客运输,将依法按非法营运处以3-10万元不等罚款。
发布者: | szjc68 | 浏览次数: | 74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8-08-30 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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