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成被执行人,标的金额为104万元
9月9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证券代码“002375”)被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04.39万元。案件立案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8 日。案件案号为(2021)浙 0604 执 3740 号。
发布者: | szjc68 | 浏览次数: | 19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10:08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