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发布者: | qkl73 | 浏览次数: | 18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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