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研发注册环节指导,做好申报注册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确保企业研发过程规范,注册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重点关注产品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洁净车间环境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品等风险隐患是否依法及时控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产品销售记录,确保相关记录满足可追溯要求,畅通售后服务渠道,及时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