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2008年末推出的限塑令,如今却曝出超薄袋难禁,塑料袋使用习惯难以抑制等问题。
究其原因,消费者需求与法令法规的差异,仍是无法绕开的沟壑。好在公众环保意识正在加强,“七年”之后,限塑令是否也应考虑改变?
一家中型超市,年使用量超30。手撕塑料袋,成“法外之地”
早上8点30分,位于北五环外的一家大型超市刚刚开门。涌入的人流,几乎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
他们的目标颇为一致——超市的生鲜区,每天早上,超市的生鲜肉蛋都有优惠,也是货量最充足、品质最新鲜的时刻。
超市生鲜区的货架边,自取的手撕塑料袋随处可见,挑菜前先撕几个塑料袋在手中备着,是许多消费者的习惯。为了方便顾客取用,超市的鲜肉区,还摆放了已经撕好展开的塑料袋,方便老人取用。
“岁数大了,有时候捻不开,人家这是方便顾客。”退休多年的陈女士,每周都要来超市逛上两三次,这里的一幕幕她早已司空见惯,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有一阵是有不少人扯好多袋子走,但现在大家素质高了,很少有了。”
即便如此,若以“限塑令”视角,手撕塑料袋的存在,已是“法外之地”。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时,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这一通知,之后被称作“限塑令”。
塑料和橡胶材料生产企业首批面对VOC排污收费
塑料和橡胶材料生产企业首批面对VOC排污收费塑料和橡胶材料生产业将成为我国第一批试点大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污收费的行 业。财政部、发改委和环保部近日联合通知,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印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 局、环境保护厅(局),定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中所称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具有挥发性的 有......超市中的手撕塑料袋,显然已违反该“通知”中的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收款台的塑料袋收费,手撕的不收费,基本超市都这么做。”京城西南某中型超市负责人陈力介绍,手撕塑料袋在超市中普及,有其客观需求。由于大型超市的生鲜品类乃至熟食、半成品均在扩张,需要塑料袋包装的商品也逐渐增多,手撕塑料袋的出现,只为方便消费者使用。虽然“限塑令”实施已近7年,但手撕塑料袋不收费可谓“行规”,“收费的难度太大,一个个数得多长时间?”
不收费的背后,则是高企的塑料袋使用量,据陈力所处超市的统计数字,单是手撕型塑料袋,年使用量便超过30吨,相当于每天都要“送”出160余斤塑料袋。
几毛钱的收费大家已经习惯了
塑料袋回潮易回收难
“奉旨收费这个说法是有的,但网上说超市靠塑料袋挣钱,这个不靠谱。”2016年2月,曾有媒体曝出超市依靠塑料袋收费,每年可以赚取千万以上的利润,也让许多消费者惊讶于塑料袋的“盈利能力”,不过在陈力看来,这样的传闻并没有事实依据。
按照目前收费惯例,超市的塑料袋收费一般在3角至5角间,一些小型水果超市或市场,其收费标准则更低。陈力表示,超市塑料袋的进价也需要每个2角至3角,因此利润空间并不大,“年赚千万的话,得卖上亿个塑料袋,我们倒真希望一年能有这么多顾客呢。”
不过限塑令7年,其抑制塑料袋消费的作用正在下降也是事实,以陈力所在超市的统计数字计算,在超市年接待顾客量并无上涨的情况下,过去两年的收费塑料袋使用量分别为36.7万个和39.2万个,年涨幅接近10%:“限塑令刚开始时,有许多顾客自己带购物袋,可能是现在大家习惯了,几毛钱也起不到作用了,塑料袋就回潮了。”
塑料袋收费效力渐失的同时,“限塑令”的另一端——废塑料袋的回收工作,目前亦没有普及。
“塑料瓶有人要,塑料袋哪有人要啊,你一个两个的给我,连重量都称不出来。”从事废品回收多年的刘先生,一直在京城北部社区回收废品,其回收种类大到家具电器,小到报纸水瓶,唯独塑料袋从未收过。
刘先生介绍,目前京城社区内,几乎都有翻拾废品再变卖的拾荒者,即便居民没有主动“卖废品”,也会有拾荒者分类收集,甚至可以做到“扔几分钟就收走”的水平,但鲜有听闻有拾荒者会收集塑料袋:“农村盖地的膜听说倒是有人收,那收起来多方便啊。”
事实上,超市中收费售卖的塑料袋,均属于可以回收的类型。消费者只需要观察塑料袋上的印刷内容,就会发现由三个弯曲箭头组成的可回收标志,其标号多为02,即塑料袋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PE-HD)。网络资料显示,废旧塑料袋回收后,可以处理成塑料颗粒用于再加工,也可以制成燃料用于取暖或发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也专门提及了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其中明确提出“废旧物资回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支持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大力推进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充分发挥塑料资源的效用”。
“限塑令”成效难寻权威数据
毋庸讳言,“限塑令”旨在减少塑料袋消费,在遏制“白色污染”的同时,也能减少塑料袋生产过程消耗的能源及带来的污染。然而“限塑令”执行7年时间,非但民众对于塑料袋的消费习惯没有根本性改观,有关部门对于“限塑令”的成果几何,也难以查到明确结论。
2010年,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的官方网站上,曾发表过主题为“各地贯彻落实限塑令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的文章,文中表示,“限塑令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公众积极响应,取得明显成效”。据文章中统计数字,与“限塑令”实施前相比,全国超市塑料购物袋年使用量减少2/3左右,减少塑料消耗约27万吨:“据测算,商品零售场所年可减少塑料消耗40万吨左右,节约石油约2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60万吨”。
时至2013年,“限塑令”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在京举行,该活动的宣传文案显示,“限塑令五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累计减少670亿个,累计减少塑料消耗10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约600万吨。”
时隔3年的两组官方数据,均宣称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2/3,其一致性令人生疑,数据也未明确“减少2/3”是参照“限塑令”执行前,还是逐年同比数字。同时,数据中的能源消耗,其年平均值也有较大出入。
而在“五周年宣传活动”后,上述机构官网便无法检索到近两年来有关限塑令成效的文章。
专家疑问:个数降低了,但袋重提高了,垃圾总量究——少了还是多了?
“限塑令已经七年时间,到底执行得怎么样,里面的条款是不是适应现实情况,官方部门应该有个重新地考量。”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原高级工程师、塑料专家唐赛珍建议,应从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回收等多个角度,重新评估并修订“限塑令”,才能使其起到更好的作用。
“限塑令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这个政策的初衷,是符合我们现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大方向的。”唐赛珍表示,“限塑令”的成效如何,如塑料袋生产、回收的数据,应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统计与评价。以超薄塑料袋为例,超薄塑料袋被禁的主要原因,是其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加,随手丢弃垃圾的习惯已大为减少,超薄塑料袋还能满足消费者包装生鲜产品等作用,可以考虑再次“合法化”其身份:“消费者就买块豆腐,你用个厚塑料袋装,和用个薄塑料袋装,垃圾产生量就不同。塑料袋收费后,使用个数是降低了,但袋重提高了,垃圾总产生量是不是降低了?这需要去调研才能得出结论,不能一禁了事。”
与此同时,在塑料袋难以找到合适替代品的背景下,减少污染的产生,仍需要从回收手段上入手:“塑料袋是可以回收的,之所以被随便丢弃,还是因为回收它得不到利益,如果每个像瓶子一样,哪怕回收一个能拿到1分钱,都会有人主动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