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陶瓷制品制造》首次发布。该标准规定了陶瓷制品制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适用于陶瓷制品制造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陶瓷大学。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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